天才男孩惨遭暴打后的日子里(续)
天才男孩惨遭暴打后的日子里(续)——杨烁被打后治病负债累累调查组这样调查啼笑皆非
三剑客
杨烁被打致使髋关节积水,精神失常住进了在辽宁具有权威的沈阳精神病治疗中心,辽宁电视台“今晚博客”、“大海热线”、“正在行动”以及辽宁教育台“封面栏目”相继在黄金时段播出了。杨烁的遭遇和教唆者的暴行,致使这个天才画家梦的破灭,屈指数来,他已辍学了一年有余,他的辍学未能打动盖州各级政府,甚至教育局以及杨烁所在的归州中学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一切都无动于衷。
公众没有麻木、网络没有麻木、媒体没有麻木、法律没有麻木特别是在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网站论坛上网友相继发贴、转贴上万条。
轰动全国教育史上的奇案,自然通过媒体、网络等传媒掀起了不小的风浪,同时也引起了盖州市委书记王庆轲的关注,起初他气愤得很,他说过如果真有此事,我决不姑息。并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要在两天内完成全面调查,他说如果调查出的内容与媒体报道有一点相符,他要严惩当事人并要亲自去被害者家里看望杨烁,看得出王书记的决心很大,初衷的愿望也是好的,他信服这个调查组是秉公办事的,盖州乃弹丸之地,如诸葛孔明的三天草船借箭,两天足矣.然而令王书记失望的是这个调查组一周多仍是石牛入海,那么这个调查组在按兵不动?不,决不是.这个调查组费尽了心机.不信请看他们都要调查什么,不言而喻!
一、笔录从派出所传出之过,调查组圈圆重点之一。
归州派出所在杨烁被打后,将打人的学生做了详尽的笔录,这个笔录显然对陈丹不利,童心不可欺,孩子还能撒谎吗?这个笔录于杨烁律师调查笔录基本一致,但与盖州教育局调查的笔录截然相反,因而这至关重要的笔录在此案中视为重中之重.
调查组也看中了这个笔录,公安让纪检(调查组人员之一)去了解一下派出所调查笔录是谁交给的、到派出所又是谁接待的,其实这件事很简单,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听说杨烁被陈丹老师指使学生打了后,其家长到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认真负责的做了调查。既然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律师受案后就应先到公安机关了解一下调查结果,用以证实杨烁家长向律师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可信。
当时,杨烁的律师吕作华和刘汉魁到派出所接待他们的是所教导员和郑家平警官。
纪检李某问他俩见到所长没有,俩人回答没有;又问此笔录是谁提供的。其实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根据王书记的指示,重新调查陈丹老师到底指使没有、指使学生打杨烁没有?这才是调查重点。我想王书记不是让他们这么调查的吧!也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私密案件,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将调查材料提供给律师,这是合法的。而当时民警郑家平是先请示了所领导,才给律师复印了调查笔录(调查组还是应在陈丹指使学生打学生这件事上多关注吧,调查其它事有意义吗?)郑家平办案认真又请示了所领导。听说还要处理这个郑警官,盖州再也不能错上加错了。
二、别开生面的调查,有谁还敢说话,这样的调查组是在秉公办事吗?
归州中学自然是调查组的另一个主要目标,因而由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带队、公安局纪委、刑警队等人立马来到了归州中学,被通知的家长在这里开了一个极其特殊的会。
调查组说:“证实不能瞎打的,打了就要负法律责任,现在公检法都在这块,你们想好,打不打证实(下面无语)”。
他家花了多少钱看病,你们谁知道就说一些,谁和他家不对头,只有问这样的话,才能打听出来。(注:难道自己家孩子治病花了多少钱,难道还要老百姓猜测吗?医检部门的证据不算吗?)
调查组这么调查真令人笑谈,谁花钱多少还要公示于众吗?这也是调查组的主要焦点了,是不是有些偏离了调查的内容。
见这么多人没作声又说道:“今天都没有说太多,回头我们逐个到各家坐一坐,近几天我们要去,一定要考虑好,打不打证实,一定要问清孩子看见打了没有,没有就是没有!”
现在英语老师陈丹请了病假,全校师生都认为她是最优秀的教师,一致强烈要求她回来上课,你们一定回去与孩子交流好,不要去损坏一个好老师的前程!
调查组说的这段话是什么动机呢?这与所调查的主要内容相反了,难道新的调查组就调查这些了吗?
现在你们谈一谈孩子看见打了没有,在场的家长说不知道。
三、走马飞将布棋局,用心良苦遮丑事
调查组出面,陈丹喜出望外,救驾者不少,她也开始了从教以来第一次所谓的家访。陈丹对家长说:你家孩子不能说打了杨烁,以后我会好好对待你家孩子,如果说了,我就要下岗了呀。
陈丹出访,继而派出所、公安局、刑警队、纪检布其后对每个孩子家长施加压力,要求家长在学校教师评比书上签字,承认陈丹是好老师,让她一定回去上课。
他们还对证人说:“都这样了,你们还打证实,这样的调查能服人、能服理、能服众吗?这是不是护短,是不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调查组的名字应改动,就叫“案情压制组吧!”
四、正义律师雾里辩案,如今问询一波三折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在公众之中威望极高,杨烁被打后,引起了该所律师们的高度重视,他们派出了最优秀的律师高雪寒协同杨烁一案先前的律师吕律师并肩作战,本来是件很清楚的案件,而让高雪寒律师感觉到迷雾重重。
高雪寒回忆中这样写道:公众们可从他的笔迹中悟出些什么……。
2008年6月16日,我陪同杨烁父亲杨万忠到归州派出所询问案情进展(杨烁于2007年10月11日到归州派出所报案,归州派出所已经立案,并就此事进行调查,但是至今仍无任何结论)。我们于下午两点多到达派出所,但被告之所长和指导员不在,可能出去了。随后,我与杨万忠离开。下午4点多,我们又回到派出所,到二楼看见几个人在所长办公室内,进入办公室询问哪位是所长时,被告之他们都不是所长,是“工作组”的成员,是专门来调查杨烁被打这件事情的。随后我问“哪位民警主办杨烁的案件?我想见一下这位民警。当时办公室内的人告诉我:“不知道是谁,所长不在,要等到所长回来才能知道”。同时他们告诉我和杨万忠:“所长一会就回来,你们可以等一会”。我们当时就在办公室内等所长,这时一位自称是盖州公安局主管纪检的同事对杨万忠进行了谈话(现场无记录)。
纪检:你是杨烁家长。
杨万忠:我是。
纪检:你孩子说是6月被打,为什么10月才报警。
杨万忠:因当时着急给孩子看病,在沈阳医大一院时经介绍,到哈尔滨正一泰骨病研究院进行治疗,所以才10月份报的案。
纪检:你在报案时有没有向民警行贿或民警向你要好处的情况。
杨万忠:没有,当时就是正常报案。
我当时说:“如果我们有行贿情况,那这件案子可能早就有结果了,现这事情已经8个月了,公安机关对这件事还没有出具任何认定,我们今天来就是想问一下这个案件有没有结论。”
纪检:这事还没结论,现在事实不清,正在调查。
纪检:杨万忠,律师来派出所复印笔录时你在不?是谁同意你们复印的?
杨万忠:当时我和律师来的,所里领导同意了,不然我们也复印不出来。
纪检:当时是所长还是指导员同意的?
杨万忠:不记得了,好像是指导员,因为民警当时请示领导了,在领导同意后才复印的。没有领导同意笔录也不可能复印出来。
下午6时许,所长回到派出所,就案情与我们进行了交谈。
我们今天来想询问一下案件进展。
所长:案件已经报到市局,由治安大队出具意见。
杨万忠:你说年前就报上去了,怎么还没出具意见吗?
所长:这案件事实部分没有查清,现在意见就是事实不清,(好一个事实不清,此前民警的办案笔录上明明写着在陈丹的指使下,有同学打了杨烁,一年之后,却成了事实不清,真让人一头雾水)。
律师:那后期公安机关准备怎么侦查?如果有需要我的当事人或许可能提供点线索。
所长:现在正在调查。
(一个很明了的案件,调查了一年还不清楚,那些大案又该如何处理,况且当时归州派出所的笔录说的再清楚不过了,只是人为的说不清楚罢了。正在调查,调查到何年何月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