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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礼教

中午放下酒杯,回来看网,染兄的两贴的确鼓舞斗志。但,酒气上撞,体力不支,几乎云里雾里,还是染兄继续,不然我就自己把自己绕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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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老:我认为还是你擂鼓我敲锣为好,我担心因我的鼓点出错,砸了咱哥俩的场子。希望易兄识大体,酒醒后把鼓擂得更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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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罗版,我何曾不想发表我的观点呀,我也急呀,可易老的笔快,说出了我的看法,比我想说的还全面,你引我出来无非是想找个软的捏。有能耐你就和易老接着磕,看谁先碎,看谁先喊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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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喜欢研究“利己”问题,那我们就顺势说下去。


现实生活中,利己思想和行为大量存在,有利益纷争的社会难免如此,正如水寒说的那些现象。说白了,经济利益差别,人有私心难免,毕竟有人还没有脱贫致富,即使富裕了,欲望又无止境,总想再富有一些。整个喧嚣社会就是在财富的煽动下,私心蠢蠢欲动。那么,我们能不能得出结论,人,生下来就是自私的?这个问题,可是最根本的问题了。如果能证实人生下来就是自私的,为己而生,那以上你们的观点全都是对的。

人生下来,一张白纸,不善不恶,不公不私,后天在社会中打上什么烙印就是什么烙印。原始社会公有制,不存在私有观念,不懂得人不为己。私有社会出现后,人懂得了,就产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观念。追根溯源,我们是不能把人本质概括成“自私”“利己”。

我举过现实的例子,说的很清楚的,大地震去救人,不惜牺牲个人生命去做了,难道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吗?你敢说地球人都是为己而生而死吗?你能回答清楚,我就赞同你们的观点。

当然,作为人,首先得解决吃穿住用行生存发展问题,这是作为人的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人的正当利益,必须维护。但是,不能因此得出人都是为己的,因为正当利益也能够放弃的,董存瑞在生死抉择时刻,他放弃了求生欲望,为他人幸福舍去生命,这样事例自古到今举不胜数。在和平年代的今天,当个人正当利益与他人社会不发生冲突时,个人应该考虑自己怎样解决生存发展问题,怎样过上富裕幸福生活问题,这样的“利己”也不能说是人的本质问题。为己考虑同时必须为人考虑,在不妨碍他人的基础上才能获得个人的正当利益,因此利己是建立在利他基础上,失去这点,你的正当利益是不会得到保证。现实中存在国家社会没有好好保障个人正当利益行为,不是尽善尽美的,应另当别论。

如果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话,应该不存在“国家”,也不存在公共利益(公共与自己是相对并存的概念)的社会,还需要国家社会有什么用?利己,先决条件就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整个社会成员都在围绕自己这个核心去运转,那么必然出现损人利己行为,破坏他人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并且是普遍现象,时时刻刻都存在的现象,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呢?混乱不堪!事实上并不如此,国家存在,社会存在,乃至国际社会都存在,并且基本上是有序进行的。

按照系统论观点,一个系统内,各个要素能够合理有序地安排,整个系统功能将大于局部功能之和,否则小于局部功能之和。如果人人为自己,先己后人,系统内各个要素方向五花八门,处在紊乱无秩序状态,那么任何国家都是混乱不堪的,国际社会也将不会像现在这样持久和平。事实上,当今世界,各个国家乃至社会相对而言都比较稳定。因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错误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私有制经济社会的产物,人类原始之初,不存在这个观念。到了今天,我们虽然以公有为主体,但是多种经济的存在,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必然分出你的、我的、他的,分得很清楚,分不平等了,矛盾就激烈,问题就多,中国目前就是问题中国,私有观念大量存在,利己行为大量存在,很正常,如果单纯从这些现象上,或者说,单纯从这个历史阶段出现的现象现象上将人的本质概括为“为己”“自私”,是偏颇的,以偏概全,不是对历史发展过程的全面系统总结。

本质问题,应该追根溯源,不能简单枚举去证实。理论虽然大了点,是按照逻辑演绎的,也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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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醒了,忽然有点落寞的感觉,好像自己变成了一只自以为高明的老猴子。身上那几套杂耍,也算玩的娴熟,试想,一旦锣鼓开场,带上面具的猴儿怎么能轻易的停歇下来。
给做心理医生的朋友挂了电话,他说:老年痴呆的最明显症状就是在同一块石头上,摔了跟头,往往重复多次地回来再摔一次。毛病不是出在石头上,也不能怪你自己,就是刚和谐了两天儿,又想去玩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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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罗版,在风起的时候恕我不能让你感到“温暖”因我只能顾自己。抗震救灾不能从本质上说明什么,所以你的举例是苍白的,它的现象只能让利己的人们感动一时,也无法掩盖人的本质。试问:用你的生命去换一个灾区老百姓的生命你愿否?你说愿,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你可以不回答,正面让你回答愿或不愿,是有些难为你了,你能倾家荡产为灾区我毫无置疑,如你愿一命换一命,那你不如先杀了我,我太痛苦了。我替你举一例,董存瑞,黄继光,是不为己的榜样吧,实际呢?他们是“最”自私的。还用我多说吗?我劝你也别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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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眼,你没有看懂我的话。

“用你的生命去换一个灾区老百姓的生命你愿否?你说愿,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染眼语


你这个假设不成立。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承认不承认,你都不可置否,抗震救灾中许多志愿者去了,武警官兵去了。当然,谁都不想牺牲自己生命,当不能抉择的时候,也就是说,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利己者会抱头逃跑,但是毕竟还有舍生取义者,你能否认??你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如果存在用一个人生命去换回整个灾区老百姓生死的话,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即使我不去牺牲生命,一定有更高觉悟的人牺牲生命,这不需要论证,中国人不乏这样的先驱者,外国人也不乏这样觉悟的人。


私心人皆有之,因为,人需要维护正当个人利益,包括生存发展权利。不能生存还谈什么其他?但是人之所以为人,他有社会性一面,有理性,他可以舍生取义,舍生取义者,自古到今比比皆是,你能否认?

利己主义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持有者),不管在什么条件下都是先考虑自己,绝对不会去为他人牺牲生命的,可惜,这些人不是全部的地球人,只是一部分罢了。怎么能说,人都是为己呢?


董存瑞、黄继光他们现实生活是什么样我不去考虑,我只看到了结果,这个结果多重要啊!——他们确实牺牲了个人生命,换来的是整个战役的胜利。你说他们极其自私,毫无道理。我倒是想学习学习染眼的宏篇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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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染兄,必须明确的是,我在上面几贴已经阐明,‘为己’不是‘为个人’,这个‘己’是自己,是家庭,是群体,是国家,是地球,是所在的空间····与现在习惯说的自私,自利,个人主义,还不是一个概念,也不是一个探讨题目。
如你说的:“我替你举一例,董存瑞,黄继光,是不为己的榜样吧,实际呢?他们是“最”自私的。还用我多说吗?我劝你也别说了。”是根本不沾边的。董存瑞,黄继光作为一个大群体的英雄形象代表,是毋庸置疑的。他们的勇敢牺牲正是‘为了自己群体和国家’的利益而做出的。涉及到先烈,我以为最好不在语言词句上加以调侃与装饰,直接表达才是对他们的尊重。
只是做一点补充,请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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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兄你太不仗义了,怎么能扔下耙子就走呢?锣鼓镲我一个人也忙活不了呀,你是想累死我咋的,你比我可“自私”多了。快回来呀!别忘了“礼教”出你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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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倾家荡产为灾区我毫无置疑,如你愿一命换一命,那你不如先杀了我,我太痛苦了。”------染眼语



这个假设不成立。还没到这个地步,你言重了。如果真的非此即彼,我想我一定能去做的,不但是我,多数人都能去做的,就连我们贬损的“个人主义”圣地的西方国家人也会有人去做的,这是人性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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