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喜欢研究“利己”问题,那我们就顺势说下去。
现实生活中,利己思想和行为大量存在,有利益纷争的社会难免如此,正如水寒说的那些现象。说白了,经济利益差别,人有私心难免,毕竟有人还没有脱贫致富,即使富裕了,欲望又无止境,总想再富有一些。整个喧嚣社会就是在财富的煽动下,私心蠢蠢欲动。那么,我们能不能得出结论,人,生下来就是自私的?这个问题,可是最根本的问题了。如果能证实人生下来就是自私的,为己而生,那以上你们的观点全都是对的。
人生下来,一张白纸,不善不恶,不公不私,后天在社会中打上什么烙印就是什么烙印。原始社会公有制,不存在私有观念,不懂得人不为己。私有社会出现后,人懂得了,就产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观念。追根溯源,我们是不能把人本质概括成“自私”“利己”。
我举过现实的例子,说的很清楚的,大地震去救人,不惜牺牲个人生命去做了,难道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吗?你敢说地球人都是为己而生而死吗?你能回答清楚,我就赞同你们的观点。
当然,作为人,首先得解决吃穿住用行生存发展问题,这是作为人的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人的正当利益,必须维护。但是,不能因此得出人都是为己的,因为正当利益也能够放弃的,董存瑞在生死抉择时刻,他放弃了求生欲望,为他人幸福舍去生命,这样事例自古到今举不胜数。在和平年代的今天,当个人正当利益与他人社会不发生冲突时,个人应该考虑自己怎样解决生存发展问题,怎样过上富裕幸福生活问题,这样的“利己”也不能说是人的本质问题。为己考虑同时必须为人考虑,在不妨碍他人的基础上才能获得个人的正当利益,因此利己是建立在利他基础上,失去这点,你的正当利益是不会得到保证。现实中存在国家社会没有好好保障个人正当利益行为,不是尽善尽美的,应另当别论。
如果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话,应该不存在“国家”,也不存在公共利益(公共与自己是相对并存的概念)的社会,还需要国家社会有什么用?利己,先决条件就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整个社会成员都在围绕自己这个核心去运转,那么必然出现损人利己行为,破坏他人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并且是普遍现象,时时刻刻都存在的现象,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呢?混乱不堪!事实上并不如此,国家存在,社会存在,乃至国际社会都存在,并且基本上是有序进行的。
按照系统论观点,一个系统内,各个要素能够合理有序地安排,整个系统功能将大于局部功能之和,否则小于局部功能之和。如果人人为自己,先己后人,系统内各个要素方向五花八门,处在紊乱无秩序状态,那么任何国家都是混乱不堪的,国际社会也将不会像现在这样持久和平。事实上,当今世界,各个国家乃至社会相对而言都比较稳定。因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错误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私有制经济社会的产物,人类原始之初,不存在这个观念。到了今天,我们虽然以公有为主体,但是多种经济的存在,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必然分出你的、我的、他的,分得很清楚,分不平等了,矛盾就激烈,问题就多,中国目前就是问题中国,私有观念大量存在,利己行为大量存在,很正常,如果单纯从这些现象上,或者说,单纯从这个历史阶段出现的现象现象上将人的本质概括为“为己”“自私”,是偏颇的,以偏概全,不是对历史发展过程的全面系统总结。
本质问题,应该追根溯源,不能简单枚举去证实。理论虽然大了点,是按照逻辑演绎的,也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