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2
发新话题
打印

[公告]有事您说版论坛发帖须知

本主题由 主编小语 于 2007-10-24 22:33 移动
QUOTE:
以下是引用phaeton在2006-12-24 13:41:01的发言:

 2、执法单位依法通知删帖,直接删除。
————————————————————

如反映的是执法单位的过错,且情况属实,该单位为隐瞒真相要求删贴,是不是也要删除呢?!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网友权益何在,百姓的话语权何在?

TOP

 11 12
发新话题
免责声明:营口论坛网站所有帖子均由网友自行张贴,文责自负,其内容不代表营口论坛网的观点和立场,
版主和管理员及营口论坛网对其内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原作者或其版权拥有人拥有版权/著作权。
如果作者来函不同意将其作品张贴在本论坛,版主会尊重作者的意愿取下其作品。
版主和管理员保留删除有损本论坛健康的帖子的权力。